BUD專項基金 (BUD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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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UD專項基金 (BUD)

每間香港非上市企業
可為在內地及自貿協定經濟體推行的
發展品牌、升級轉型、拓展營銷之項目

* 自貿協定經濟體包括東盟十國(文萊、柬埔寨、印尼、老撾、馬來西亞、緬甸、菲律賓、新加坡、泰國和越南)、澳洲、智利、歐洲自由貿易聯盟四國(冰島、列支敦士登、挪威和瑞士)、格魯吉亞、澳門和新西蘭
** 企業可累計獲資助40個項目,累計資助上限為400萬港元

資助金額是多少?

申請高達50%的資助,每次不多於100萬港元**

** 企業可累計獲資助40個項目,累計資助上限為400萬港元